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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盘锦八方实业有限公司1000吨/年二茂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19 浏览次数:132

盘锦八方实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八方实业有限公司1000吨/年二茂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后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盘锦八方实业有限公司位于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本项目位于厂内南侧现有空地,拟新建1000吨/年二茂铁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1座内设一条二茂铁生产线,罐区包括两座180m3甲醇钠甲醇储罐、一座180m3精甲醇储罐、一座180m3甲醇储罐,一座95m3副产甲醇储罐、一座95m3双环戊二烯储罐,新建一台6t/h燃气锅炉以及库房、综合办公楼等其他辅助设施。项目以双环戊二烯、三氯化铁、甲醇钠甲醇溶液、精甲醇和铁粉为原料,主要产品为二茂铁,项目投资5000万元。

    盘山县发改委出具了关于本项目备案证明(盘县行备[2023]18号),项目选址符合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有组织废气为工艺废气、锅炉废气、污水站废气和危废间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甲醇、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工艺废气经二级冷凝、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571-2015)限值要求;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经20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限值要求;危废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由22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加强无组织废气污染控制措施。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生产装置、装卸区、污水处理站等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物料运送采用密闭管道,最大限度地减少物料的挥发排放,装置区采取泄漏检测与修复技术(LDAR)措施,定期对泵、阀门、开口阀或开口管线、法兰及其他连接件、泄压设备、压缩机等设备进行泄漏检测,及时修复,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厂区边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一次最大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571-2015)限值要求,甲醇一次最大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标准限制。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水、锅炉排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厂区按清污分流原则建设排水系统,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水、锅炉排水和初期雨水排入自建7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好氧、沉淀工艺,处理后废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保护措施。按“报告书”确定的地下水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设置防渗性能应符合相关要求,项目投产运行后,结合“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原则,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你单位应留存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等资料以备查。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泵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项目危险废物主要釜残、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废机油、废布袋、含油抹布及手套、化验室废瓶/废液、隔油池沉渣和生活垃圾,其中釜残、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以及化验室废瓶和废液暂存扩建的12m3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废含油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建设和管理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三级防控措施来应对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状态下的消防污水和物料的外泄。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企业应做好环保设施运行和维护,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健全企业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定期做好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八)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建设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盘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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