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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份营商环境正面典型案例

盘锦某热力有限公司燃气锅炉项目无证排污案
    【案情简介】
    2023年7月11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盘锦某热力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2022年7月开始建设三台29兆瓦燃气锅炉,项目总投资为4527.24万元,2022年11月10号开始投产,至今未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查处情况】
    盘锦某热力公司的无证排污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盘锦市生态环境局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参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等裁量要素,责令其立即履行排污许可手续,并罚款20万元。
    【案件启示】
    排污许可证制度是环境管理的重要环节,企业应当高度重视。本案涉案企业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情况下,投入生产并排放污染物,是典型的无证排污案例,反映出部分排污单位对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仍不够重视,治污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通过案件的查处,使排污单位增强生态环境责任意识,确保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到企业管理全过程各环节。
 
大洼区某养殖场污染环境案
    【案情简介】
    2023年9月11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大洼区某养殖场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主要从事蛋鸡养殖,2017年建场当年投入养殖,共建7栋鸡棚6栋养殖蛋鸡、1栋育雏,每栋鸡棚长度约55米,每栋鸡棚最大存栏5000只蛋鸡。现2栋鸡棚从事养殖蛋鸡,共存栏10000只蛋鸡。企业2020年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及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备案。该养殖场养殖粪污未能有效收集贮存,将粪污存放在鸡棚东、西两侧无三防设施的土坑内进行暂存。
    【查处情况】
    该养殖场粪污未能有效收集贮存,涉嫌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有关规定,2023年10月17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罚款3000元,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案件启示】
    1.通过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行政处罚,不仅增强了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同时警示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减少养殖粪便对环境污染程度,规范了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工作。
    2.我们每名执法人员都是普法宣传员,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增强企业生态环境法制观念,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让依法治污、依法管理成为常态。

盘锦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案
    【案情简介】
    2023年8月10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大洼区新兴镇盘锦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年储运沥青2万吨,页岩油0.18万吨,燃料油0.15万吨,企业于2012年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3办理环保验收手续,2020年排污许可证登记管理备案。企业正在从事生产活动,厂区内有9个储罐存有沥青、页岩油、燃料油,罐区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
    【查处情况】
    盘锦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罐区未安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施,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和《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大气类21)的规定,2023年10月17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责令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罚款3.2万元。
    【启示意义】
    1.通过对企业的处罚,不仅增强了企业的生态环保意识,同时警示企业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2.处罚不是目的,促进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积极改正违法行为,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守法能力才是处罚最终目的。

徐某无许可证收集贮存废机油(危险废物)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8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盘山分局接到公安部门线索:自然人徐某在位于盘山县废旧厂房内收集调和废机油。经现场调查,厂房内存有废油桶4个,每只油桶内均存有约三分之一废机油;公安部门已扣押塔底油5.89吨、废机油7桶、调和后的废机油11桶。2022年至今徐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下,将四家汽车修配厂收购的废机油及一家工厂收购塔底油调和后销售至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3次,合计3吨。

    【查处情况】

    徐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物环境防治法》第八十条的规定。盘锦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污染物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一百二十条,《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徐某行政罚款10万元,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案件启示】

    1本案是一起无许可证非法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案件。生态环境部门与公部门紧密配合,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严厉打击。同时告诫任何企业和个人必须切实增强守法意识,绝不能心存侥幸,一旦触碰法律红线必将受到严惩。

    2、重视群众参与,扩展案件线索渠道。该案件违法地点较隐蔽,案件查办及部分取证过程中,得益于附近群众的全力配合,环境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固定证据,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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