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关于“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绕阳河防汛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10 浏览次数:68

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

    你单位报送的《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饶阳河防汛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我分局讨论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属于绕阳河防汛治理工程,建设地点为绕阳河中国石油辽河油田曙光采油厂溢油应急处置中心舟桥至采油作业七区82#排涝站河段。工程涉及堤坝长度为2.5km,将原有堤坝高程均降至3.5米以下,堤坝宽度增至4m。项目总投资1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万元。

    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上同意你公司“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环保管理,还要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1、加强大气污染治理。项目施工期须控制限制车速,降低机械挖土、车辆运输扬尘并定期洒水抑尘。对运输路线上渣土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满足《施工及堆料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的要求。

    2、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工人生活废水,新建免水打包型旱厕,生活污水排入免水打包型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

    3、严格固体废物管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弃土方采用自卸汽车运输至井场,运输时应采用苫盖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4、从严噪声污染控制标准。项目施工场地采取合理布局限制施工时间、减少车辆鸣笛等措施降噪。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按照“报告表”中生态保护要求开展施工建设,确保施工区域内的生态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生态恢复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措施。

    三、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后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310312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