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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关于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盘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拟面向社会公开聘用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对象和范围

    凡熟悉该业务工作的专业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学院(系)、具有咨询服务能力的企业等相关机构均可应聘。

    二、服务机构应聘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不存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三、服务内容

    盘锦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重点围绕落实《辽宁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地市更新工作的相关要求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划,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技术要点(试行)》相关技术要求开展。

    1.生态保护红线动态更新。更新生态保护红线,优化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关联区域的环境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 。

    2.环境质量底线动态更新。依据国家、区域、流域及辽宁省”十四五“环境质量目标和管理要求,衔接盘锦市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更新分区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优化环境管控分区和管控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动态更新。衔接国家、省 、市”十四五“能源资源管理目标和要求,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涉及的资源利用上线目标及管控要求进行联动更新。

    4.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动态更新。综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更新成果,对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进行相应的更新。

    5.依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更新调整的要求,对本次“三线一单”更新成果矢量数据、管控要求数据、成果文档材料以及重要支撑矢量数据等成果数据的内容、形式和结构等进行标准化制作与上报,完成与省级“三线一单”数据系统的对接与反馈。

    成果满足《辽宁省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满足国家和省对“三线一单”的工作要求,符合盘锦市实际情况,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

    四、服务时间

    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至项目任务完毕。

    五、响应文件

    1.参与项目遴选的单位应编制项目申请书。申请书应明确成果更新实施方案预期成果、项目时间进度、服务报价明细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2.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转包。

    5.参与项目的工作人员对所有资料保守秘密,不得外传,并签订保密协议。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30万元。

    七其他事项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

    2.报名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270号501室。

    3.材料报送方式:项目申请书盖章密封当面送达或邮寄送达(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pjssxyd@163.com,咨询电话:13998783133。

    4.评选方法:根据实际申报材料的针对性、适用性、价格等综合评价,从报名的单位中择优确定中选单位。

 

 

 

盘锦市“三线一单”编制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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