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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工作推进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署按照十四部委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应急科、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市执法队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区分局负责人分别汇报2020-2022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案件线索筛查、案件启动和案件办理等相关情况,李勇局长逐项点评,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案和下步工作举措。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新要求,以案件筛查为重点,多渠道定期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对已启动的案件,年底前要办结,线索筛查中符合启动条件的案件,应立即启动,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程序,做到“应赔尽赔”。

    下一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排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案件,进一步细化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标准及流程,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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