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 赔偿工作推进会议
- 发布日期:202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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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部署,按照十四部委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深入推进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近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会。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应急科、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市执法队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各县区分局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20-2022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案件线索筛查、案件启动和案件办理等相关情况,李勇局长逐项点评,并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案和下步工作举措。
会议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新要求,以案件筛查为重点,多渠道定期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对已启动的案件,年底前要办结,线索筛查中符合启动条件的案件,应立即启动,并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索赔程序,做到“应赔尽赔”。
下一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将加强组织协调,全面排查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案件,进一步细化规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标准及流程,深入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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