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知利新材料有限公司18万吨/年煅烧石油焦筛分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10-24 浏览次数:791

盘锦知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盘锦知利新材料有限公司18万吨/年煅烧石油焦筛分包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新开镇八家村。新建1栋厂房,1座综合楼,内部墙体间隔划分为三个单元,分别用作生产车间、原料库及成品库,总建筑面积为6097.56m2,主要产品为增碳剂,产量为18万t/a。           

    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89%。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原料库、成品库和生产车间均封闭和设置防尘门帘,原料卸料及堆存在封闭原料库内进行,物料堆存过程中苫布遮盖,同时设置吸尘车,每日进行吸尘作业,及时清扫地面;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规格为1.2×0.85m),破碎机、复合筛、出料包装机、吨包口、小料仓、提升机、搅拌罐等设备除尘口处分别安装集气管道,粉尘经集气罩和管道收集后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噪声排放厂区北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区标准,厂区其余东、西、南三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危险废物为废机油(产生量为0. 02t/a),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截留碳素粉尘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企业采取自主验收,在生态环境部门网站登记,并送至盘锦市大洼生态环境分局存档备案。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3530809。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