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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第三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

    8月3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召开2022年第3次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会议听取环委会成员单位党群工作部、工业和科技部和交通分局上半年环保工作推进情况汇报,督查绩效考核部汇报关于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审议并原则通过《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会议书面通报《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1-6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情况》。

    会议强调,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环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修订)》,切实承担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职责;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克服各种困难,加快整改进度,对相关问题进行再梳理、对既定措施进行再夯实,确保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到位。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始终坚持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持续加大环保工作力度,严格落实好环保领域“一岗双责”,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到位要积极履职尽责扎实推动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固化环保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工作内容,明晰具体责任人,运用好5G智慧平台监管等工具,做好数据分析、应用等工作,进一步履行好部门监管职责,督促企业做好“举一反三”工作,确保企业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履行到位要做好园区、企业应急演练,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以练促防、以练代战,不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科学、规范、高效处置各类环境风险事件要严把项目“入口关”,做好拟引进项目的准入评估工作,杜绝“两高”项目进驻园区。

    辽滨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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