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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为推进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确保设施实现良好运行,7月23日-7月25日,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联合对各县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根据各县区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实际,选取盘山县胡家镇二夹村、太平街道常家村、大洼区新立镇苏家村、唐家镇新建村、兴隆台区惠宾街道大岗子村,双台子区统一镇光正台村等11个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及设施运维管理工作人员简要介绍了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设施运行及运维资金筹措等相关情况。目前,各村污水处理设施均正常运行,运维资金主要来源于县区或镇级财政,资金筹措难度较大。针对该问题,市财政局建议结合农村污水处理特点探索建立财政补贴与农户污水处理付费合理分担机制,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农村居民意愿等因素基础上,按照“谁使用、谁付费”原则,合理征求污水处理费,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全面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积极指导县区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和资金筹措长效机制,强化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达标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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