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爱美瑞特种肥料有限公司肥料制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8 浏览次数:398

辽宁爱美瑞特种肥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辽宁爱美瑞特种肥料有限公司肥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审查,现对该《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辽宁爱美瑞特种肥料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王家街道双兴村本项目为肥料制造项目,建设肥料生产车间5座、仓库2座,并配套建设综合楼、办公楼、食堂等设施。占地面积20946㎡,总建筑面积13755㎡。

    该项目于2018年4月3日取得盘锦市大洼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文件(大环发[2018]46号),企业建设过程中发生变动,经对照《肥料制造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建设项目属于重大变动范畴,故企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环保投资71.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8%。

    二、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表》及评审意见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生产废气和食堂油烟废气。

    生产车间废气为复合肥车间废气、掺混肥车间废气和调理剂车间废气。

    复合肥车间干燥工序、冷却工序、筛分工序、包装包膜工序产生的废气由管道密闭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其他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降尘室+喷淋塔的处理工艺,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需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重点区域工业炉窑排放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掺混肥车间、调理剂车间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分别经15米排气筒排放。需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10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需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

    2.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产噪设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局。需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粉尘、废弃包装袋和员工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粉尘主要为肥料,回收利用;废弃包装袋均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企业采取自主验收,并在环保部门网站备案。

    五、《报告表》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工艺、规模、地点和拟采用的防治污染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才开工建设,须报我局重新审批。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 0427-3530809。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