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动态要闻 >通知公告

2021年盘锦市环境质量公报

    2021年,盘锦市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8天,同比增加10天;4个国控断面水质均符合类标准,断面达标率为100%,同比Ⅲ类水质类别比例增加50.0个百分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各点位年均值仅LNB12006点位符合二类海水标准,其他点位均超二类海水标准;交通噪声昼间等级为较好水平,区域声环境昼间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较好水平。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为良生态环境状况为本年评价上一年状况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18天。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同比下降。

    1.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7.1。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一级(优)129天,二级(良)189天,三级(轻度污染)34天,四级(中度污染)5天,五级(重度污染)8天。在轻度污染及以上的超标天中,以PM2.5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61.7%,其次是臭氧(O334.0%,PM104.3%。

    2.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

    PM2.5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浓度均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降尘浓度达到辽宁省推荐标准。降水酸度(pH)范围为7.00~8.21,全年未出现酸性降水。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1年,干流辽河盘锦段及其主要支流水质均符合相应考核目标,断面达标率为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近岸海域各点位年均值仅LNB12006点位符合二类海水标准,其他点位均超二类海水标准。

    1.辽河盘锦段水质状况

    干流辽河盘锦段及兴安、曙光大桥2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Ⅲ类标准,赵圈河断面水质符合类标准;6条主要支流小柳河闸北桥、一统河中华路桥、螃蟹沟于岗子和绕阳河胜利塘4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Ⅳ类标准,太平河新生桥和清水河清水河闸2个断面水质均符合Ⅴ类标准,均符合相应考核目标 

    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达标率为100%。

    3.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近岸海域各点位年均值仅LNB12006点位符合二类海水标准,其他点位均超二类海水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1.道路交通声环境

    道路交通声环境昼间属较好水平,其中属好和较好水平占总长度73.5%;属一般、较差和差水平占总长度26.4%。

    2.区域声环境

    区域声环境昼间属较好水平。声源以交通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为主,分别占声源构成的55.1%和40.6%。

    四生态环境状况

    2020盘锦市生态环境状况为良,表明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62.6,各评价分指标中生物丰度指数39.2、植被覆盖指数79.1、水网密度指数33.6、土地胁迫指数6.2、污染负荷指数0.5

    各县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范围为53.264.2。其中,盘锦市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53.2,生态环境状况为一般大洼区和盘山县的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均大于55.0,生态环境状况为良。

关闭 打印
上一篇: 营商环境正面案例|大奔金蚁未按要求监测不予处罚案
下一篇: 盘锦市2022年4月典型案例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