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第三方监测单位开展应急监测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2-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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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域内环境监测单位:
为开展好冬季大气管控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良空气质量,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准备面向盘锦市域内能够提供环境监测服务业务企业提出工作需求,聘请有相关环境监测资质企业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请有合作意向单位于2022年1月31日13点前,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提供监测服务意向书。本次监测服务工作为专项监测工作,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联 系 人:崔志宇
联系电话:15642788882
盘锦市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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