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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2022年1月典型案例通报

辽宁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案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29日,双台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园区的辽宁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食品添加剂及电子化学材料等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现场可见:拆除了原项目车间内冷凝器,输送管线及车间外原有烘干房,真空泵房等设备设施,正在建设新烘干房及真空泵房,已经完成了烘干房及真空泵房立柱建设。
    二、查处情况
    辽宁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结合《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原则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三、案件启示
    1、本案的关键在于如何准确固定违法证据。本案中,执法人员克服困难,多次深入企业,认真详细查看企业环评文件,核对主要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及生产工艺等环节,全面进行现场勘察工作,最终认定该公司食品添加剂及电子化学材料等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违法事实认定清楚。
    2、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辽宁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责令整改,督促落实,及时消除了环境隐患,对违法企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

盘锦佳合晟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监测、部分废气未经处理通过暗管排放案
    一、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18日,双台子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园区内盘锦佳合晟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
    1、该公司B9厂房的盐酸车间、危废暂存间、干燥房、干燥箱共用一套废气收集处理装置,但在该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前端设有一个三通阀门,可造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直接排放。
    2、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要求,2021年度1、2、3月份未开展自行监测。
    3、该公司车间东北角粉碎间内粉碎机及布袋除尘器未安装、未连接废气收集处理装置。
    4、现场检查发现:环评手续要求该公司废气处理工艺为二级碱水喷淋、除雾器、高温等离子焚烧及活性炭吸附组成的废气收集处理装置。现场实际与环评手续不符,现场实际缺少高温等离子焚烧装置,企业生产废气,通过二级碱水喷淋,经除雾器及活性炭吸附后直接排放,未经高温等离子焚烧处理。
    二、查处情况
    盘锦佳合晟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九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及《行政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第七条第一项: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
    三、案件启示
    1、本案中,执法人员克服困难,多次深入企业,认真详细核对主要生产设备、环保设施及生产工艺等环节,全面进行现场勘察工作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装置前端三通阀门为打开状态,阀门北侧废气管线临时断开,部分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2021年1、2、3月份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违法事实认定清楚。在本案中,执法人员业务熟练,工作认真,是本案得以顺利查处的关键。
    2、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盘锦佳合晟世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元并责令整改,督促落实,将当事人移送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及时消除了环境隐患,对违法企业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和教育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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