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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到我市开展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1-12-21 浏览次数:271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2021〕20号)要求,2021年12月15日-17日,省厅危险废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第三检查我市开展了为期三天的督查评估工作。

 

    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核查、查看台账及相关材料等方式,听取了我市2021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汇报查看了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证明材料。

 

    检查期间,检查组组长安义强带队实地检查了中节能(盘锦)清洁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盘锦泓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盘锦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等13家危废产生单位、经营单位及危废自行利用处置单位,对照相关环保政策,为企业答疑解惑,不断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了企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合规意识及风险防范意识。检查组对我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我局将结合此次评估工作结果,强化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督促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不断提升我市危险危物管理能力和水平,保障我市危险废物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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