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奥维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3.6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17 浏览次数:734

辽宁奥维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宁奥维高级润滑油有限公司3.6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评估审核和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拟于盘锦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建设3.6万吨/年废润滑油再生利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建设废润滑油再生利用装置一套,采用薄膜蒸发+减压蒸馏+溶剂精制工艺对废润滑油进行再生利用,项目实施后设计年处理废润滑油3.6万吨。

    盘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本项目备案证明文件(盘县行备[2020]80号),项目选址符合盘锦市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导热油炉采用天然气和装置不凝气为燃料,设置低氮燃烧器,导热油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气锅炉标准限值,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及装卸废气设置冷凝+活性炭吸附油气回收装置净化处理,化验室、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废气引入油气回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单元净化处理,处理后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表2标准要求,统一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你公司应加强对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控制,采取物料密闭储存、输送、转移和投加,物料装载采用底装方式,开停工、检修、吹扫等非正常工况废气引入油气回收装置处理等方式加以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排水系统应按“雨污分流”原则建设,生产废水、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等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厂区污水站设计处理规模为10m3/d,采用“隔油+气浮+混凝+MBR工艺”工艺,废水经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21/1627—2008)表2标准限值要求。

    (三)落实地下水保护措施。按“报告书”确定的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防渗区设置防渗性能应符合相关要求,制定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你单位应做好与防渗相关设计、施工等图纸文本、影像资料的留存以备查。

    (四)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高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项目产生的化验废液、废导热油、过滤残渣、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渣油、废吸附剂、污水处理污泥,均属于危险废物。废导热油更换时直接送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不在厂区暂存。其他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厂内3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依法处置。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采用三级防控措施并建设650m3事故池,你公司须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实现与园区、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七)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采样孔口和采样监测平台,并设立标志牌。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八)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九)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依法持证排污,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投产运行。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当地政府做好区域统筹,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等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6693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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