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洼县兰田化工有限公司(盘环罚决〔2021〕166号)
发布时间:2021-09-07 浏览次数:349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1〕166

当事人名称大洼县兰田化工有限公司   

    我局于  2021 年730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大洼县兰田化工有限公司正在运行的酚醛树脂污水处理站密闭空间的窗户未关闭,影响抽风,有散排情况酚醛树酯车间窗户未关闭,有散排情况。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 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行政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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