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河油田金海采油厂马19块排水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19 浏览次数:455

辽河油田金海采油厂

    你公司报送的《辽河油田金海采油厂马19块排水配套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评估后经局务会研究通过,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盘锦市大洼区,新建兴五转去洼坨线输油管线(与新建兴五转外输水管线同沟敷设)起点兴五转,顶管穿过盘海营高速并向西敷设穿越兴3支后已建洼坨线连接(D168),输油输水管线长度各3km。新建洼一联至冷坨线输油管线起点洼一联敷设至小洼油管厂向北敷后定向穿越霍田公路在开心农场西侧与已建冷坨输油管线连接,管线长度为7.5km。

    项目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中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风险防范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单位应尽量缩短工程施工期,施工道路应硬化工场地周边应设置围档,施工期形成的土、沙堆应保湿。施工期采用的柴油机和发电机采用清洁柴油并加强管理防止燃料的跑冒滴漏。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禁止向水体排放污染物,施工结束后,应按要求恢复河道原貌。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抑尘不得外排。管道敷设后应结合区域内地形地貌特征及区域水文情况采取必要的水工防护措施,水工保护设计应按照《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设计规范》(SY/T6793-2010)执行。管线试压清管废水由罐车运至洼一联处理后回注。

    3、严格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

    对废弃泥浆及时清运和处理,避免污染物在雨水的淋溶作用下进入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管道运营期采用密闭运输方式,正常工况下,输送介质不会与地下水发生联系。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勘探及设计规范进行占地,最大限度的保证的土地占用的合理性。施工过程中不得占用征地范围外土地,不得破坏周边植被,工程弃土在耕作区开挖的熟土和生土分开堆放,管沟回填按生、熟土顺序填放,保护耕作层。

    6、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配备必要的风险防范和应急设备,能够预防和控制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将环境影响降至最低。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和有主管部门的领域,应征求相应主管部门意见并获得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7、根据《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项目退役前应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建设单位应按照后评价要求进行生态恢复。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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