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
- 发布日期: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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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臭氧已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臭氧污染的前提物众多,形成机理非常复杂,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硬骨头”。我市对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的工作部署,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把夏季VOCs攻坚行动放在重要位置,作为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根据污染源普查数据,以年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0吨以上企业为重点,建立完善清单台账,重点企业按照“一厂一策”方案,全面启动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3月份以来,对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等重点石化企业的VOCs治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深入了解企业的VOCs综合治理情况,并现场查看了企业装车栈台安装的油气回收设施运行情况,污水处理厂加盖密闭及废气收集治理情况,罐区VOCs治理情况及LDAR(泄露检测与修复)台账,随行的检测人员现场对排气筒废气进行了检测。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国家及省相关要求,不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一是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成功经验,对标国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强化精准管控,不断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扎实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管控工作。二是挖掘减排潜力,严格落实等量替代政策,将挥发性有机物纳入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到新建项目中。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全力提升监测监管能力。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资金支持,购置监测仪器设备,加快形成精准、科学的治污体系,全方位提升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能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