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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恒石油装备有限公司(盘环罚决【2021】91号)

发布时间:2021-04-19 浏览次数:482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1】91号
当事人:百恒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冷家公司采油作业四区冷三转油站建设采油作业区污水深度处理项目,该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 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 的规定, 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  ,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2、罚款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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