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1】20号
当事人:于世洪
2020年11月8日,于世洪在盘山县得胜镇三棵树村自己家厂院内露天焚烧荒草。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 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