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督导组对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 发布日期:2021-01-29
- 浏览次数:660
2021年1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应对重污染天气督察组监察专员黄耀宏、贾巍、孙昊、张博一行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情况进行检查和督导。
盘锦市政府副市长米金套、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李勇局长、尹韬副局长、盘锦市工信局、盘锦市住建局、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盘锦市公安局参加会议,盘锦市生态环境局李勇局长对盘锦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汇报,2021年1月23日19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演练,全市开始进入战备状态。随着污染程度加重,1月25日17时盘锦市政府立即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市直有关部门及县区经济区立即启动应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对我市重点企业、柴油货车、建筑工地、秸秆管控等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50人次,共检查企业单位161家。米金套市长讲话:“欢迎督查组对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帮扶指导,下一步,我市将严格按照省督查组提出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不断改善我市大气质量”。监察专员黄耀宏对此前工作给予肯定:“领导到位,组织得力,精准施策,措施得力,联防联控,有效应对”。
省生态环境厅应对重污染天气督察组人员在副市长米金套、生态环境局李勇局长陪同下,对华锦集团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减排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督导组对企业采取应急减排措施的启动时间,减排对生产流程的影响及减排效果进行了详细的了解,并提出要继续优化应急预案,从减排效果出发因企制宜不断精细化、个性化预案内容,更合理高效的达到应急减排的效果。盘锦市要继续完善监督检查制度,提高预案精细程度,从而不断提升预警反应速度和减排降污效果,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