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视频工作会议
- 发布日期:202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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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8日上午,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赵广慧局长主持召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电视视频工作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科室负责人、环境监察大队各中队长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1月26日,国家、省、市、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首先传达李克强总理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压实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统筹发展与安全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精准执法和服务水平,强化源头治理,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创新安全方式,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主动报告制度,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坚决防范遏制重大特大事故。
接着传达刘鹤副总理关于深化矿山、化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整治重大隐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个人。
最后学习《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的安委会成员及任务分工》(安委办发2020 1号文件)。其中明确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四个职责:一是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包括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管核设施、放射源、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二是依法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安全监督管理,防止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调查和事故现场应急环境监测。三是指导协调地方政府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次生环境污染和其他相关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和处置工作。四是指导督促地方和相关企业单位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