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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国考断面“十四五”监测、评价 形势分析

发布时间:2021-01-19 浏览次数:1096

    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评价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20]714),要求自202111日起,“十四五”国家地表水断面按“9+X”方式进行监测,按“5+X”方式进行评价。

    结合我市2020年监测数据,对“十四五”监测和评价方式与现行“21项”指标方式进行对比分析,可以得出,国考断面水质类别和考核达标判定差别较小;但在水质指数方面,若采用“5+X”方式进行评价,盘锦市“X”特征指标为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水质自动监测站“5”项指标水质指数大概率高于采测分离数据。“十四五”监测评价方法,有利于进一步优化监测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实时、连续监测优势,更客观的反映不同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成效。

    一、“十四五”与现行监测方式比较

    现行国家地表水环境监测采用21项”指标月监测方式;“十四五”期间将采用“9+X”监测方式,即在建有水质自动监测站的断面开展9项实时、自动监测;未建水站的断面按照采测分离方式开展人工9项基本指标监测;“X”特征指标按照采测分离方式开展人工监测,监测频次视实际情况确定。

    “9为基本指标: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湖库增加叶绿素和透明度2项指标,用于评价其营养状态);X为特征指标,是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1基本项目中,除9项基本指标外,上一年度及本年度出现的超过类标准限值的指标;若断面考核目标为类或类,则为超过类或类标准限值的指标特征指标结合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动态调整。省控断面监测根据地方环境主管部门要求开展或参照国控断面执行。

    二、“十四五”和现行评价方法比较

    现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采用21指标单因子评价法,十四五采用5+X指标单因子评价法。5+X”即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和“X”特征指标。总氮参与湖库营养状态评价。

    三、“十四五”和现行水质考核对比

    为充分验证两种评价方式的契合度,分别采用两种评价方式对20205个国考断面年监测均值进行评价分析。我市国考断面“X”特征项多为化学需氧量(COD)和生化需氧量(BOD)。在“5+X”评价方式中,赵圈河断面的水质类别是由“5”项指标确定的;三岔河断面两种评价方式评价结果一致;其余3个断面的水质类别是由X”特征指标确定的。5个国考断面两种评价方式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基本一致。

    分析两种评价方式在水质指数方面对我市的影响,按照5”项指标统计分析2020年国考断面自动监测站和采测分离数据水质指数,水站水质指数超过采测分离占比62.5%,采测分离水质指数超过水站占比37.5%,采用“十四五”评价方式我市水质指数将略高。

    四、“十四五”用高标准迎接新态势

    采用“十四五”评价方法后,“X”特征指标将结合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需求动态调整,对我市水环境治理要求更高。我市将结合“X”特征指标,在全市范围内持续治理水环境、全力创建水生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巩固“十三五”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辽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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