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非道路移动机械正式进入“有证”时代
- 发布日期:202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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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打好蓝天保卫战,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根据省、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于2019年10月开始启动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截止2020年底,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首批680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完成了环保号牌的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号牌由9位组成,第一位数字或字母代表排放标准,第二位为数字6代表辽宁省,第三位为字母L代表盘锦市,第四位为数字2代表兴隆台区,后面的五位数为编号。这样的蓝底白字标牌是全国统一的环保标牌,核发标牌的同时,还会发放一张带有二维码的环保信息采集卡。今后,每一台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都将拥有唯一的环保号码(包括环保标牌与信息采集卡),环保标牌就像机动车“牌照”,环保信息采集卡则记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信息,好比机动车的“行驶证”必须随车携带。
下一步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关注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数量、分布情况等信息,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抽检,提升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水平,依法依规强化对超标排放行为的监督管理,努力提升兴隆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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