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污水预处理系统异味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8 浏览次数:392

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污水预处理系统异味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评估审核、局务会讨论,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油辽河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公司对油品储运部焦化原料罐区5座20000m3拱顶原油储罐,超稠油污水预处理4座1000m3拱顶污水罐,浮选池、泥渣池以及东区污水提升池产生的废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兴隆台区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出具了《关于〈辽河石化公司污水预处理系统异味治理项目〉项目备案证明》(兴工信备[2020]2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盘锦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将超稠油污水预处理废水拱顶罐、封闭浮选池、半封闭的泥渣池和东污提池排放的无组织废气经收集由碱洗+催化氧化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气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处理设施的油气去除效率不低于97%,H2S去除效率不低于99%,排气筒设置测量非甲烷总烃、H2S浓度和烟气参数(温度、压力、流速或流量、湿度)及含氧量的在线监控设施。

    建议项目设置2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该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泵房机泵冷却及地面冲洗废水送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3、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

    项目催化反应器产生的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送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4、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5、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协助当地政府解决环境信访问题。

    6、你公司应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向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排污许可申请,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规定排放污染物,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排放污染物。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你公司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应做好区域统筹,落实污染物削减指标。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兴隆台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报告书送至兴隆台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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