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2020】69号
当事人名称: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
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位于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沙岭镇西拉拉村,经现场检查发现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上述行为违反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盘锦意丰肉联加工(集团)有限公司改正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环境违法行为;
2、行政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