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盘锦邦迈特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盘环罚决〔2020〕50号)

发布时间:2020-10-15 浏览次数:481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决〔202050

当事人名称:盘锦邦迈特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盘锦邦迈特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在2020年8月7日生产时活性炭吸附装置未启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行政罚款人民币拾万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5日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