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盘环罚【2020】24号
当事人名称:大洼县东风农场
2020年3月30日至4月2日,生态环境部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对大洼县东风农场(污水处理厂)进行检查、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总磷超标。
上述违法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过盘锦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委员会集体研究,处以如下行政处罚与行政命令:
1.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