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盘锦超翔石化有限公司润滑油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盘锦超翔石化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盘锦超翔石化有限公司润滑油仓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评估审核、局务会讨论,批复如下:
一、盘锦超翔石化有限公司润滑油仓储项目主要利用已有工业建设用地新建办公楼、库房、泵房等,新建润滑油2000立方米储罐2座,1000立方米润滑油储罐2座,500立方米储罐1座等。
盘山县行政审批局于2019年对本项目下发了备案证明(盘县行备[2019]128号),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规定。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及污染防治措施后,从环保角度分析,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主要为润滑油在储存、发油、倒罐等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废气等非甲烷总烃。厂界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限值要求,供暖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排放限值。
建议项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卫生防护距离内的规划控制工作。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收集池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后,定期清掏清运不外排。
3、强化地下水保护措施。
按“报告表”确定的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处理。根据地下水流向布设地下水监测井,并制定地下水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
4、加强固体废物处置与管理。
清罐污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清理处置,不在厂内贮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对产生高噪声的噪声源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
6、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自救、属地自主、分级响应、区域联动”原则,针对该项目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效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三、按照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要求,你公司应实行总量倍量削减,须落实污染物总量确认书中SO2 0.17吨,NOx 0.204吨削减指标。
四、项目应报市商务局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营。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环境风险防范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请盘锦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报告书送至盘山县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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