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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正面清单工作良好实施

发布时间:2020-05-15 浏览次数:338

    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实施以来,各县区环保分局对推行非现场监管的工作方式表现出了极大的工作热情,此举既减少了疫情期间执法人员群体接触,又对疫情期间民生保障企业进行了有效的保护和支持,对列入清单的企业,不停产、不限产、不检查、不打扰,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真正实现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下一步,执法队将对拟定的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实施动态调整制度,每季度调整一次。在执法检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一旦发现正面清单企业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以及涉疫情医疗废物、医疗废水等侵害民众健康、民众反映强烈、严重污染环境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将依照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严肃查处并从执法正面清单中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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