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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发证公示

发布时间:2020-04-07 浏览次数:430

    按照《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废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环发〔2019〕19号)要求,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开展废铅蓄电池市级试点收集转运工作单位提交的材料和现场进行了核查。经审核,同意盘锦鑫利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继续开展废铅蓄电池市级收集转运试点工作,许可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李  军    联系电话:2807792


    特此公告。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7日


盘锦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许可证发证公示



    单 位 名 称:盘锦鑫利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月波


    持证单位住所: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东边村


    集中贮存地址:盘锦市盘山县高升镇东边村辽河油田新型建材企业总公司院内


    经 营 方 式 :收集、贮存


    经 营 类 别 :HW49废铅蓄电池(900-044-49)仅限移动通讯、机动车维修、电动维修行业及转移量小于50吨的企事业单位。


    经 营 规 模 :5000吨/年


    许可证有效期限: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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