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加强疫情期间水环境防控监管工作
- 发布日期: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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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刘刚副局长带领水科、驻盘监测分中心相关同志组织相关县区环保局分多个检查组,对全市重点医院、污水处理厂、水源和河流开展现场排查,落实水污染防控和监管工作。
现场督查盘锦市中心医院等7家全市重点医院、市区2个集中隔离点、兴隆台区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及盘山县13个乡镇卫生院和集中隔离点,上述医疗机构均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了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后端消毒医疗废物贮存、台账交接和医疗废物日产日清等工作,现场检查未发现环境隐患。
现场检查全市6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次氯酸钠辅助消毒流程和厂区疫情防控工作,污水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数据显示出水水质达标。
现场排查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未发现水质安全隐患问题。
现场巡查绕阳河4个点位、曙光矿区3个点位、双绕河、一统河和小柳河沿岸,分析水质不稳定原因并部署整治任务;会同双台子区精细化工园区管理人员现场查看排污口位置,了解园区无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同时,指导开展排污口设置申请工作。
刘刚副局长强调,复工后人员流动较大,各县区和经济区环保部门要继续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加强自身防护措施,并且,强化河流涉水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抗疫、水污染防治两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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