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9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信息公示
- 发布日期:2019-11-14
- 浏览次数:308
按照《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辽财指环[2019]388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水污染防治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辽环综函[2019]152号)文件规定,2019年中央财政下达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00万元,用于盘山县新县城(2.5万吨/日)污水处理扩建项目、盘山县古城子镇(0.9万吨/日)污水中水回用工程、盘山县8座乡镇处理设施提标改造共计3个项目。由盘山县制定专项分配计划,确保全部项目按期完工并起到治污效能。严格执行中央及省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实施方案及专项管理制度,加快项目实施及资金支出进度,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