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实曙光泥浆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复公示
盘锦辽河油田辽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辽实曙光泥浆处理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盘锦市绿色发展服务中心评估,并经局务会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位于盘锦市曙光工业园内西北侧现有工业用地范围内。拟用场地东、南侧均为曙光工业园区内工业企业;西侧为曙光污水处理厂调节池;北侧为曙光工业园边界,远处为水田。距项目最近的敏感点为项目东1470m处的黎明小区。拟建地点南距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边界10km。
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处理能力为年处理水基泥浆15万m3/a。建设内容包括泥饼堆棚、泥浆处理车间、材料库及值班房等,无食堂、宿舍,总建筑面积2860.1m2。
根据《关于加强“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18 号),本项目属于“未批先建”建设项目,盘锦市生态环境局对盘锦辽河油田辽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盘环罚 [2019]1号)。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在施工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原料水基泥浆的性质为一般固体废物,严禁掺入含石油类物质及其他危险废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泥饼堆存为封闭库房,并采用带苫布遮蔽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入厂泥浆运输采用封闭罐车,避免泥浆运输过程中遗撒;厂区内定期洒水降尘,控制扬尘产生。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压滤液经密闭管道输至曙光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按《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排放标准。生活污水排入室外防渗旱厕,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加强固体废物的处置与管理。产生的泥饼、岩屑经鉴别后,按其性质及相关标准要求妥善处理;废滤布厂家回收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5、降低设备噪声影响。主要产噪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并采取厂房封闭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6、严格做好环境风险预案。压滤液采用不锈钢罐暂存,各罐与输水管道相连,确保废水不外溢。项目所在场地设置至少30cm高的围堰,并在场地出入口设U型拦挡,避免事故状态污水外溢。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我局委托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分局负责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加盖我局印章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及“报告表”送至盘锦市环境监察局、盘锦市兴隆台区环保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现将该项目的拟批复内容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如有意见可反馈至0427-280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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