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座谈会
- 发布日期:2019-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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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7日上午,大连理工大学法学院教师任毅来局召开《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座谈会。
市生态环境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专门组织宣传、生态等相关科室人员研究《盘锦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对《条例》中“接送学生上下学时机动车辆摆放”“拥军优属对象”“对见义勇为人员积极提供救援和保护”以及“对秸秆、畜禽粪污、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做无害化处理”等方面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大连理工大学法学院任老师边听边记,表示回去后对《条例》相关内容再认真进行细化,同时感谢市局对《条例》征求意见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协助。下一篇:
栽下一片新绿,留住缕缕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