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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科院持续做好盘锦市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技术支撑工作

    盘锦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组织技术人员持续做好技术支撑工作。
    随着普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完成入户调查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市环科院先后两次组织县区普查办、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集中审核工作。采取自查自审、交叉互审、随机抽样等方法,重点审核普查数据填写的完善性、规范性、逻辑性和一致性。按照各类源30%的比例,主要在未通过审核的企业中共抽取1034家企业进行审核。同时,加强数据审核整改工作。集中技术力量,能够当场沟通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解决的,按照统一规范,对问题详细记录后反馈给县、区进行完善。通过一系列审核,能够更好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审核效率及准确性。
    规范污染源普查档案,做到“一企一档”。按污染源普查表、企业基本信息等8类28项进行归档。对部分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企业,要求各县、区督促企业完善资料,按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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