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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扎实推进排污许可自行监测工作

    我局安排专人负责排污许可证企业和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工作,做好此项工作的统计、调度和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各相关企业在“全国污染源监测信息共享平台”“辽宁省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平台”数据日常发布情况,对发布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企业及时通知其发布或整改,并对企业提出的相关问题的解决做好技术服务。

 

    2018年,我市发放排污许可证及国控的考核企业均按照规定开展相关工作,2019年,我局将继续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厅的有关要求,扎实推进自行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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