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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

    依据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42号)、《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辽政发〔2016〕58号)等相关要求,现将盘锦市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负面清单予以公开。

  

序号

地块

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特别管理措施)

所属区域

场地污染类型

污染面积(万m2

责任

主体

进展情况

1

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原厂区

未经治理修复和效果评估,不得开发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辽东湾新区

有机污染

200

企业

已完成现场围挡施工,编制完成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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