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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推进工作会议

2018年10月19日上午,市环保局召开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推进会议。各县区、经济区环保局主管领导以及华锦集团、辽河石化等五家重点大型石化企业代表、相关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尹韬副局长指出排污许可证是企业排污的身份证,是企业生产期排污的唯一许可。是衔接、整合环评、总量控制、排污收费、环境标准的重要手段,是固定源管理的核心制度,是体现和涵盖了排污企业全部环境信息有效工具。

尹韬副局长强调,目前我市各县区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填报进度较慢。为进一步推进该项工作,市环保局聘请了省环境规划院作为第三方技术支持单位,指导申领企业进行技术审核,全力推进发证进度和提高发证质量。同时,到场的五家重点大型石化企业要竖立标杆效应,真正起到石化行业排污许可证的申报及执行的表率作用,从而促进并带动全市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的有序发展。

最后,尹韬副局长就下步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各县区要共同推进,齐抓共管。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做好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技术指导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严肃查处无证、不按证排污行为。二是各县区要反复排查、摸清底数。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对辖区企业进行筛查,梳理是否存在漏报情况,如发现应立即补报,做到应发尽发,要将排污企业全部纳入环境管理范围之内。三是各县区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告知、督导辖区内仍未完成申领的企业尽快办理, 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的申报与核发工作。对于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是要确保填报质量,查找环境问题 。申领排污许可证企业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有关要求,如实填报生产、排污、环境管理等情况,科学核算排污申请量,不得谎报、误报。针对环保手续不全、存在重大变更、生产工艺、装置缺项、排污口漏报等情况的要进行重点审核与管理。五是要继续利用污染源普查等多种手段,查找遗漏企业,切实做到许可证发放的全面性。六是要严格监管,持证排污。各县区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排查、检查力度,按照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督促纳入管理范围的行业企业全部做到依法、规范持证排污,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行为,严肃查处超许可浓度限制、超总量等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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