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生产活动的管理
近年来,国家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十分重视,去年严肃查处了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特别是2016年国家环境卫星监测点位核查及“2017、2018绿盾行动”更是加大了查处力度,每年分两批次对自然保护区内人类活动情况进行通报,并责成当地政府对变化点位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处理。从核查的情况来看,辽河油田的点位变化占据相当大的比例,各种生产活动频繁,为进一步加强辽河油田在自然保护区内各种生产活动的管理,履行保护区保护职责。近日,我局给辽河油田发函要求:
一是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打井作业和新修道路活动,必要的修井作业和铺设管道必需向市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报批,并送市环保局备案;
二是原则上不得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道路维修、铺垫井场、修建或维修井场围堰、改变井场和联合站内的设施位置及移进移出设施,必须进行的活动需向市自然保护区主管部门报批,并送市环保局备案;
三是加快推进井场、油井和基础设施的退出进度,按退出计划名录完成退出任务。对有多口油井的井场,所有油井全部退出后,才算完成退出任务。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