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
为落实盘锦市政府关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会议精神,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盘政发〔2016〕53号),市环保局于2017年3月在全省率先开展农用地土壤详查工作,目前,详查工作已经结束,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农用地详查工作,为我市合理用地、科学用地提供了依据。
本次详查,结合全市土壤污染现状及区域经济发展特点,重点针对境内农用地进行全面的污染状况详查,做好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摸清盘锦市农用地整体状况。
本次农用地详查包括盘锦市辖区的所有基本农田。主要针对农用地土壤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进行监测,监测对象主要包括工矿企业周边、城市郊区的基本农田和大块蔬菜种植基地等区域内的土壤。按照《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395-2000),确定监测单元。共布设点位1990个,其中盘山县774个,大洼区705个,兴隆台区461个,双台子区50个。测试项目分15项必测项目和2项选测项目,包括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和土壤理化性质等指标。
根据《国家有机食品生产基地考核管理规定》(土壤环境质量不低于《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评价标准》(HJ/T 332—2006)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NY/T 391—2013)3个标准对数据进行了评价。评价表明,我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