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典型学经验扩思路促工作
- 发布日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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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步伐,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工作水平。市环保局努力推进全市上下形成学典型,学经验,以学促思,以学促干,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互学互促、同创共进的良好工作局面。4月12日,组织盘山县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到大洼区实地学习生态文明建设先进经验。通过组织召开座谈,听取大洼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介绍,就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发展乡村生态旅游等进行了实地考察调研。做到了听看学相结合,全面扩展了思路,增强了工作底气和干劲。
由市环保局带队,学习考察组一行先后来到大洼区向海街道石庙子村参观考察了农村民宿旅游基地、便民服务中心、村民网格管理中心等服务机构。在大洼区榆树街道曾家村,实地了解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情况,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研讨。
在学习考察中,大洼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技术模式先进、宜居乡村建设理念新颖、环境管理工作到位,对我市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作用。通过考察学习,学习考察组的同志们纷纷表示,进一步开阔了眼界、拓宽了思路,进一步找准了自身定位和发展优势,进一步增强了深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的决心和信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我们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精辟论断。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生态文明”写入宪法。中共盘锦市第七次党代会提出:“到2020年,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的工作目标要求。大洼区是我市唯一通过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技术评估考核的县区,为全市其他县区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带了好头,树了标杆,做了表率,积累了可借鉴、可复制的宝贵经验。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只有更高,没有最高。市环保局将持续发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的“指挥所”、“参谋部”、“协调组”、“调度室”作用,指导推进全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推进盘锦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各项工作都严于省里的要求、高于省里的标准、快于省里的速度、好于省里的质量,彰显盘锦生态优势,激发生态建设新动能,引领生态建设新常态,打造盘锦生态文明示范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