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盘锦市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圆满完成
- 发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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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省环保厅要求,盘锦市认真做好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工作,强化服务,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2017年全市30家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为98.87%,其中兴隆台区12家企业公布率为99.71%;大洼区2家企业公布率为99.71%;双台子区10家企业公布率为98.47%;辽滨沿海经济区3家企业公布率为96..68%;盘山县3家公布率为99.86%,已经连续四年全部达到国家和省环保厅的各项考核要求。(监测站 刘晓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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