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
- 发布日期:2018-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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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检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完善排放检验系统,实现与环保部门联网及检验数据实时共享。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数据分析及检验全过程视频监控,对存在数据异常现象的检验机构进行核查,推进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开展检验业务。通过对环保检验机构监督检查,提高了我市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质量,积极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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