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春节前后大气专项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2-01 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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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强大气污染综合管控,按照省环保厅《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春节前后大气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辽环发【2018】4号)文件要求,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辽宁省扬尘管理办法》,市局决定即日起开展春节前后大气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秸秆焚烧管控、重污染天气应对措施、涉气污染源检查和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四方面工作详尽布置,由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专项工作自2018年1月23日开始,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7人,执法车辆14台,检查堆场料场企业12家,未发现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