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完成境内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站址初选工作
- 发布日期: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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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办监测函〔2017〕1762号《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盘锦站在市环保局的组织领导下,明确工作责任目标,积极参加境内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工作。
一. 初选站点进行现场查勘
按照选址要求,盘锦站对站址进行了初步设计,盘锦主管环境监测工作的副局长刘瑛同志协调市水利局、土地局等相关部现场查看,是否适合建设站房,是否具备“四通一平”进行会商。
二.初选站址现场初评
按照通知精神,新建水站选址应遵循的原则是拟建地点与考核断面位置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河流断面所在处如确实不具备建站条件的,可在断面上、下游就近选择适于建站的地点,所选地点的水质应具有代表性,无支流汇入和污染源排放影响等要求,邀请专家对盘锦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站址现场进行了初评,基本符合选址要求。
三.初选站址初选确定
盘锦市国控断面需要新建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别为三岔河断面(大辽河)、曙光大桥断面(辽河)、胜利塘断面(绕阳河)。(盘锦兴安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00建设完成,由国家总站负责运维,赵圈河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16年建设完成,由省环境实验中心负责运维。)经过勘察、会商及初步评估,2017年11月30日盘锦市境内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初选站点确定,并向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进行了上报。
一. 初选站点进行现场查勘
按照选址要求,盘锦站对站址进行了初步设计,盘锦主管环境监测工作的副局长刘瑛同志协调市水利局、土地局等相关部现场查看,是否适合建设站房,是否具备“四通一平”进行会商。
二.初选站址现场初评
按照通知精神,新建水站选址应遵循的原则是拟建地点与考核断面位置原则上应保持一致,河流断面所在处如确实不具备建站条件的,可在断面上、下游就近选择适于建站的地点,所选地点的水质应具有代表性,无支流汇入和污染源排放影响等要求,邀请专家对盘锦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站址现场进行了初评,基本符合选址要求。
三.初选站址初选确定
盘锦市国控断面需要新建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分别为三岔河断面(大辽河)、曙光大桥断面(辽河)、胜利塘断面(绕阳河)。(盘锦兴安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00建设完成,由国家总站负责运维,赵圈河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于2016年建设完成,由省环境实验中心负责运维。)经过勘察、会商及初步评估,2017年11月30日盘锦市境内国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选址初选站点确定,并向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进行了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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