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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站开展2017年11月废水重点排污单位例行监测

    为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改善辽河流域水质环境质量现状,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于2017年11月14日~20日对辖区内废水重点排污单位进行第11次例行监测。


    监测工作按照《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方法要求,对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燃料有限公司、辽宁振兴生态造纸有限公司、盘锦辽东湾丰源热力有限公司、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中油辽河油田分公司油气集输公司、盘锦市第三污水厂、辽河石油勘探局总机戒厂等12家重点排污单位污水特征污染因子PH、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挥发酚、硫化物、石油类、总有机碳、可吸附有机卤化物、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粪大肠菌群数、总汞、烷基汞、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氯化物、流量等进行监测。


   现场监测室于11月20日完成现场采样及监测工作,样品送分析监测室、有机监测室分析检测,监测数据将于11月底前报综合室进行评价并编写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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