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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召开2017年度第三次案件审查工作会议

    11月7日,市环保局在四楼会议室召开了今年第三次环境违法案件审查工作会议,会议由市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王德明同志主持,市环保局副局长刘瑛、刘刚,市环境监察局局长赵强、副局长李建、总工程师曾增,市环境监察局科长于梁、李庆海、王江、办公室主任张长瑶和主任科员孟令文、副主任科员李圆鹤,辽河口环保分局局长李伟、副局长丁大宇参加了会议。
     
    会议就14家涉及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参会人员进行了评审。经过审查,原则同意各处罚科室拿出的处罚意见。这次评审的违法行为包括涉气、未批先建、未验收、未经许可使用射线装置和危废未申报等等。

   
    会后,各职能科室将按照要求,下达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七日后下达正式处罚通知书。(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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