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开展2017年11月地下水例行监测
- 发布日期: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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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我市居民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人体健康,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按照市环保局要求,对市内石山水源地、高升水源地、台安水源地等饮用水源地地下水进行第11次月例行监测。
监测方法执行《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5750-2006),分析pH、硫酸盐、总硬度、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总大肠菌群等23项指标。现场监测室于2017年11月9日完成样品采集和现场监测工作,水样交分析监测室、有机监测室分析,监测数据预计于11月18日前报综合室评价并编写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