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top_img.png

盘锦市环保局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08-17 浏览次数:148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实施,根据《盘锦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市环保局开展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并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全面布署,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全员培训、突出应急演练、突出执法检查,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安全生产第一线,推动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环境保护安全执法和环保专项行动,确保全市环境质量安全稳定,营造促进安全发展的社会氛围,我局开展“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

一、高度重视,组织有序

局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要求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环境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细、抓实、抓好,特别加大对环境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运用多种手段,连续不断地开展了对石油企业的排查。制定了行动方案,确定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同时,进一步落实隐患企业的环境安全责任,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对安全防范、矛盾纠纷排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确保不发生一起环境污染事故。

二、加强宣传,提高认识

围绕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主题,参加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宣传活动,并设展板4块、发放安全宣传单200多份.并在环保局门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在环保网站、大屏幕上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环境宣传工作。设置了安全生产知识和环保法律法规咨询点,携带宣传资料、宣传画、宣传手册、展板等相关资料,向广大群众讲解相关的环保知识,广泛宣传了环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此次活动,共接受群众咨询148人(次),现场解答群众问题20余个,发放《环保手册》等宣传材料300余份,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三、加强监管,重点整治

全面深入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以及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等进行了检查,建立健全了档案管理,防范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同时对化工、高耗能、医疗等重点行业、企业是否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环保治理设施是否齐全,是否危害群众健康等方面也进行了检查,对污染严重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按环保要求完善了各项环境安全措施,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建设和运转,确保环境安全。

 

 

 

foot_img_01.png

主办单位: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版权所有: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2111000055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2023000264号-1 辽公网安备21112302000062号

联系电话:0427-2807779

foot_img_02.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