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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秸杆禁烧工作力度强化秸杆焚烧管控

发布时间:2017-02-14 浏览次数:215
         近日,市环境监察局为落实市环保局加强秸杆禁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组织人员开展全市秸杆焚烧的管控工作。他们成立四个巡检组与县区环保局监察人员一道,对每个乡镇的秸杆焚烧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督办,有效扼制了秸杆焚烧的势头,确保了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和交通安全。据统计,这次监督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140台次,执法人员420人次,处罚2个乡镇,罚款1.8万元。
    交叉执法,严防严控。为了彻查秸杆焚烧现象,该局采取交叉执法的方式进行互查,大洼区与盘山县、兴隆台区与双台子区、辽东湾新区与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分别交叉,除辽东湾新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未派人参加巡检外,其它一县三区均派人参与了现场执法。各县区、经济区为了把这项工作真正抓实、抓出成效,分别下达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严加秸杆焚烧管控,严格落实责任制,对工作不利,区域焚烧现象严重,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于措施得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时间不定,昼夜兼查。这次检查采取随时随地,不确定检查时间和检查地点,有时上午查,有时下午查,还有的时候晚上或夜间查,让村民无法掌握检查的时间和地点,突出“随机”效果。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参加现场巡检的人员发扬吃苦耐劳的精神,没有任何怨言,自愿放弃休息时间,披星戴月,冒着严寒,白天查夜晚巡,有时一查查到大半夜,由于烧秸杆都是在田间、沟壑,没有路他们就穿壕沟、走田垄、越沟岔,有的同志带病坚持工作,有的鞋被锋利的豆茬轧破,但大家没有气馁,克服困难,坚持每天的巡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有效制止了秸杆焚烧势头蔓延,扑灭了多处燃烧的火点。
    查处相济,效果明显。这次监督执法主要还是以宣传教育为主,对发现的焚烧秸杆现场,只要有人在就积极开展劝阻工作,讲明焚烧秸杆的危害,并协助扑灭火点。对那些劝阻不听,态度蛮横的村民,采取让乡镇长和村主任到场进行劝阻,严重的让乡镇派出所民警到场进行制止,阻止了一起起秸杆焚烧行为。认真查处秸杆焚烧群众举报案件,对秸杆焚烧面积大的乡镇,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县区政府和乡镇(街道)政府秸杆焚烧防控责任状内容进行处罚,共处罚了两个乡镇,罚款万余元。通过十天左右的现场监督执法,焚烧秸杆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扼制,农民的环境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均有所增强。(王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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